陈明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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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陈明德 男,1940年6月生,汉族,浙江宁波人,大学学历,高级经济师,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。

  民建中央原副主席,全国政协原副秘书长,现任全国政协常委、中国政协理论研究会顾问、浙江大学北京校友会会长、北京市慈善义工协会会长。曾任中国大洋洲友好协会副会长,中华海外联谊常务理事,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常务理事,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常务理事等。

  1962年于浙江大学电机工程系电机电器制造专业毕业。

  1962年9月毕业后分配到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作,历任实习研究员、助理研究员、副研究员、职代会主席。

  1981年—1983年以访问学者身份在美国纽约理工学院进修、讲学。1986年加入了中国民主建国会,1987年2月增选为民建中央委员,5月调民建北京市委任副秘书长。1988年当选为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,同年任北京市政协委员、北京市政协经济文化联络委员会委员。1992年当选为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,在民建全国六大当选为民建中央常委。1993年任全国政协委员、北京市政协常委。1994年5月—1997年12月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副局长。1997年11月再次当选为民建中央常委,并被任命为民建中央秘书长,主持民建中央机关日常工作。1998年再任全国政协委员,兼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。2002年12月任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。2003年3月任全国政协常委、兼副秘书长。2008年3月任全国政协常委。

  在中科院电工研究所工作期间,先后从事电力系统动态稳定、微型特种电机等研究,在专业杂志上发表数十篇论文,两次获中科院科研成果奖。1995年获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。